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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全县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时值年末岁初,为确保全县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春节假期,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6211号)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全县中小学寒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为2017121(腊月二十四日)至212(正月十六日);高中学校为2017123(腊月二十六日)至212(正月十六日)。

2、开学时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13(正月十七日)正式上课。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放假时间,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放假开学时间的,必须向县教育局报告。

二、认真部署和落实假前有关工作

1、妥善安排放假前各项工作。全县中小学111期末考试结束后,一要组织好教师阅卷。要分年级组织教师进行交叉阅卷,并认真做好考试成绩统计与质量分析,要立足于鼓励,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信心,精心做好学生学业评价工作。二要安排好学生活动。今年期末考试后和学生放假前的空档时间较长,学生离校前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和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有序组织学生对本学期的各种能力、态度、品质情况进行考核和开展劳动素养、汉字书写、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培训,不得任由学生自习,严防各种意外事故发生。三要谋划好新学期工作。在认真总结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学期和年度考核工作的同时,要提前征订好2017年春季教材,准备好新学期教学用品和后勤物资,确保春季开学井然有序。四要关心好教师生活。要组织工会,对离退休教师、困难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力所能及地解决好他们思想上和生活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五要维护好稳定大局。要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全方位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单位和谐,系统稳定。

2、集中上好假前最后一堂课各地、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时令特点,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一是上好安全课。教育提醒广大师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注意防火、防冻、防中毒、防侵害、防摔跌、防踩踏挤压、防烟花爆竹伤害、防网络欺骗等,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二是上好文明课。要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节俭、文明过节的理念,增强学生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同时,要教育学生不吸烟、不酗酒,不进营业性网吧,杜绝违法犯罪活动,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充实的寒假。

3、切实做好家校有效对接。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做到家校沟通全覆盖。一要告知家长放假及开学时间、学生假期作业情况,确保每一名家长知晓放假安排。二要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明晰家长在假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三要办好学生放假离校的交接手续,若遇天气异常导致学生正常返家困难,要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到校接学生回家,确保万无一失。

4、科学安排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寒假期间,要引导和鼓励学生科学规划假期学习生活。适量布置书面作业,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拓展性作业,鼓励并指导学生春节期间要积极参与传统文化、民俗文化、戏曲文化等活动和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环保实践和志愿者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三、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安全管理

1、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突出校舍、门卫、食堂、学生宿舍、商店、消防设施、危险实验用品、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活动场所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管理盲点与隐患。要重点做好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车、拼装车、非法营运车等三无车辆。

2、强化假期值班值守。各地、各校必须严格落实假期学校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提高警惕,不得擅自脱岗,并做到通讯24小时畅通。各镇(区)中心学校和县直各学校,要在118(腊月二十一日)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送至县教育局。放假期间,县教育局将对各地安全工作和政务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玩忽职守、措施不力、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3、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寒假期间,若遇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确保重大紧急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县教育局政务值守电话为5232242

四、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1、严禁违规集体补课和有偿补课。根据县教育局五个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全县中小学及教师要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各地、各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寒假补课活动;严禁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学校和教师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资料;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代课。

2、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禁接受家长宴请和收受红包现象发生。同时,要教育广大教职工,注意师表形象,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树立四个意识,不乱发议论,不参与带彩娱乐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引导教职工勤俭过节、廉洁过节,切实维护教育良好形象。